臬台闻报惊道:“有此奇事?”即着差人引路,见了尸如生人一般,面不改容,立而不倒。即刻将黄仁父子,在山坟上正法,并将陈妈、伍平混各责一百大板,在坟前枷号一月示众,这知府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其尸方倒。
当日臬台回衙,将此各情做了详文,禀请伯制军奏明朝廷。饬令地方官四时祭祀,此是后话。且说唐奂已把此案办妥,到柴家庄上,将此事奏明主上。主上闻奏,长叹一声曰:“真烈女也!”作诗以赞之,诗曰;
重贞轻身伴夫亡,非比寻常烈女行。
白首尚难存晚节,少年谁不惜春光。
魂归阴府乾坤壮,血染碑头草木香。
朕泪非教容易落,实因上古正纲常。
仁圣天子吟罢诗词,立写圣旨交予霍臬司,另候选用,圣旨着大学士刘墉开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游江南,路遇扬州府地方,有烈女殷月姣,配夫秀才张昭,尚未过门,被土棍黄仁强迫为媳,贿嘱知府桂文芳,捉拿其夫押死,并将该女收监。后朕闻之,着按察将其释放,伊到夫坟,撞碑而死,其尸不倒,如此贞节,朕甚嘉赏。卿可饬令地方官敕建立祠,四时祭祀,以慰贞魂,并于该处库中,拨银二千两,置买产业,以为永远祭祀之需,毋得违旨。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