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各级政府、各级党组织、各团体可以随意抓人、杀人。凡犯过立三路线错误的;或因错误路线行不通而采取怀疑、消极态度的;或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知识分子家庭的,均属被肃之列。甚至有被诬参加了什么“十毫子运动”、“食烟大同盟”、“姑娘姐妹团”、“找爱团”、“膳食委员会”等社会民主党的“外围组织”而被捕的。
错误的肃反政策一旦和宗派主义、党内分歧、专制主义结合在一起,必然造就一股谬误的漩涡。
“肃反中心论”的结果,使得人人自危。有当事人回忆说:
……空气愈显紧张,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敢谈笑了。大家都十分忧郁,人人自危。特别是从外省。外县初到这里的农民,更加恐惧。随后,又听到人们传说:永定县南门坝,一天内竟凌死二三百人。……那时,整个闽西各县、区、乡党政干部,确实谈虎色变,惶惶不可终日。一批批被林一株、郑醒亚等诬指为社会民主党分子的人,就被扣押起来,在晚上或白天押出去杀害,而且株连极广。只要是有人被诬为社党分子后,立刻抓了起来拷打迫供或诱供,要他说出近来与哪些人见过面,谈过话,便立刻逮捕和他见过面的那些人。同样又用重刑迫供或诱供办法,连续如此扩大株连下去。
在乱抓乱杀的气氛下,干部和群众的不满和恐慌情绪不断积聚。一些共产党员不愿枉死,认为“与其生而待毙,不如临死一拼”。因而,出现了著名的“坑口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