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1)银行存款;(2)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3)投资不动产;(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确定。”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占行业总资产的93.2%。其中银行存款2.3万亿元,占34.16%;各类债券3.06万亿元,占44.67%;股票和基金8080亿元,占11.8%;长期股权投资2151亿元,占3.14%;投资性不动产362亿元,占0.53%;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240亿元,占4.73%。
2012年,行业实现投资收益2085.09亿元,投资收益率3.39%,为近年来的低点。
一般可供保险人运用的投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存款存款是指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利息收入的活动。其特点是安全性高,但收益率低,在通货膨胀率高于银行利率时,保险基金难以保值。国外保险公司均不把存款作为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而只是留作必要的、临时性的机动资金,一般不会保留太多的数额。在一般情况下,除非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非常落后,可供保险公司选择地投资渠道很少,保险公司才会选择这种投资方式。但在我国,银行存款尤其是定期存款仍然是保险人资金运用的一种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