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本新闻书中有一组语言对比,说明新闻用语的客观与否。
A.不正确用语:他因跳窗自杀而死。
正确用语:他因自窗口跳下致死。
B.不正确用语:见证人作了伪证。
正确用语:检察官说见证人作了伪证。
C.不正确用语:他十分称职。
正确用语:他是哈佛大学的毕业生,有十年工作经验。
D.不正确用语:他们准备了一些极其精彩的余兴节目。
正确用语:他们准备了一些余兴节目。
上面“不正确用语”都与使用了形容词、副词有关,而它们又都带有主观评判的色彩。我国一些新闻稿件中也有滥用形容词、副词的情形,如“大力开展”、“积极引导”、“高度重视”、“充分肯定”、“进一步搞好”等。用语的不客观在于作者的误区,不完全懂得新闻必须用事实来说话的道理,喜欢从主观方面向受众讲一番道理,往往让人生厌。
新闻语言表达强调客观性,也并不就是完全排除使用主观色彩的词语。根据新闻主体的不同或处在不同的场合,选择适量的不同感情色彩的词语往往能更好地表现出事物的本质特征。如关于表述某人的生命终结可以用多种语言:“死了”、“伏法”、“上西天”、“下地狱”、“见阎王”、“作古”、“逝世”、“去世”、“辞世”、“牺牲”、“献身”、“殉职”、“遇难”等,虽然它们的理性意义是相同的,表示的是同一事实,但带有褒贬、中性的不同感情色彩,有积极与消极或中性之分,用在不同的新闻人物身上效果相异,而且还不能错用。好比一块布料,其物理属性不变、用途不变,但它在裁缝师的手中,可以根据不同的顾客缝制成不同样式的服装,表达出不同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