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以闪电式的行动,二度在这小小三间屋中,进行了一个较自由的搜索,有几个地方,他竟很不客气地,自由使用着他的百合匙;甚至,他连主人卧室中的被褥与枕套,也都翻检了一遍。他的手法,和外科医师施行解剖时的手法,一样的敏捷而熟练,前后只费了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完成了应做的手续。奇怪!当时他的行动,不像是一位大侦探,而更像是一名具有十年以上经验的贼。于此,我们可以获得一种宝贵的教训,那就是:在我们眼前这个太微妙的社会上,往往有许多站于绝对对立地位的人物,例如:侦探与贼,强盗与名人,绅士与流氓等,他们的身份固然是对立的,但在某种地方,他们之间的品性与手段,却往往是相类似甚至是相同的!
这贼一般的大侦探,在这三间屋子里的再度搜寻,结果照前一样,并不曾获得什么,而他也预计不会获得什么。他知道眼前所需要的,只是思想,而并不是动作。他想:除非那些信件真的已不在这所别墅。
于是他退归那间正中的屋子,以主人的姿态,坐进主人方才的那只大旋椅。他努力燃烧他的土耳其纸烟,以鼓动他脑壳中的机器。
这天他的机器似乎很不济咧!他思索的结果,也像他的动作一样,并不曾获得什么。脑细胞在浓烈的烟雾之中,消耗得太多,渐渐地,他已感到有点脑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