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①,万物并作,吾以观复②。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③。归根曰静,是谓复命④。复命曰常⑤,知常曰明⑥。不知常,妄作,凶⑦。知常容⑧,容乃公⑨,公乃王⑩,王乃天(11),天乃道(12),道乃久(13),没身不殆(14)。
注释
①致虚极,守静笃:虚,大而空,不带成见;静,宁静,安静。人虚才能接纳更多的实在,人静才能应付更多的变动。大多数人的心境因私欲和外界干扰而不虚空宁静,所以必须做虚空到极点、固守内心宁静到纯一的功夫,以此恢复内心的清明。致虚守静,皆是无为。憨山德清说,认为外物本来没有,谓之“虚”;认为心体本来不动,谓之“静”,世人不知外物本来没有,而自认为实有,所以逐物牵心,其心纷扰妄动。只要认定外物为假象(虚),那心就不会动,于是,致虚极,守静笃。
②复:返也,初也。按老子“物极必反”论,返回的任何物都会归于静,观静止的事物当然要比观动态的事物要真切。复,就是万物由无而有,又由有而无,返回到原来出发点的动作和过程。严遵说:“天地反复,故能久长。”人反复醒了睡,故能聪明。草木枯了又绿,故能茂盛。一切事物的蓬勃长久,都以“复”为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