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昌黎文集》还收录了《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等状》一文。这是元和十五年(820年)十一月,韩愈从袁州调回长安任国子监祭酒时写下的,叙述他在袁州时放免男女奴婢731人,故历来史志均将释奴一事系于他任袁州刺史之时。
其实早在潮州时,韩愈已经注意到岭南“没良为奴”的陋习。唐代杜佑在《通典》中写道:“五岭之南,人杂夷獠,不知教义,以富为雄……是以汉室尝罢弃之。大抵南方遐阻,人强吏懦,豪富兼并,役属贫弱,俘掠不忌,古今是同。”有唐一代,尽管较之前代已有明显的进步,奴隶问题在不同的阶段仍有不同程度的浮沉反复。当时的一个潜规则是“帅南海者,京师权要多托买南人为奴婢”。代买奴婢成为被流放官员向京师当权者献媚取宠的捷径。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获罪远贬的韩愈,何尝不希望京师当权者施以援手,以便早日回朝?可是他并没有以此谋取进身之阶,而是施以德政与人道,大举赎放奴婢,这恰是韩愈的刚正廉明。
韩愈不是潮州乡学的创办者,但对潮州文化教育却有不可磨灭的功绩。韩愈认为,国家治理须“以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用德礼即推行儒家的“仁义”之道,“未有不由学校师弟子者”。为了办好潮州乡校,“刺史出己俸百千,以为举本,收其赢余,以给学生厨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