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美国独立以后,十三州的人民便觉得有制定联邦宪法的必要,乃于1789年把费城宪法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由各州批准施行。中央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制:立法机关设一个两院制的国会。上院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人数相等;下院议员则由民众依人口多寡比例选举。这是一面顾及各州平等、一面顾及民主精神的折中办法,为后来澳大利亚所仿行。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最高机关,凡各州间发生争执或国会与各州议定的法律和联邦宪法相抵触时,其有最后的决定权。行政机关,设四年一任的总统一人,以及兼任上院议长的副总统一人。设国务院,由总统任命各部部长组成,其中以外交部部长兼任国务卿,对总统负责。这就是和英国内阁制不同的“总统制”。至于各州,可以自由制定州宪,设州议会和民选的州长一人,以统治各州的政务。此外规定信仰自由及人类平等的原理,显然深受法国自由思想家的主张的影响。1789年召开第一次国会,并选举华盛顿为总统,定都于华盛顿。美国的国基到此才算立定。
相关影视:泰国电影资源免费网址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