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经国说:“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比如说火柴公司,迄今大部分股权仍然属吴性哉所有,而王哲甫又是他雇请的总经理,仅凭这一事实,就是铁证如山。”
吴国帧摆摆手:“我不认为这是什么证据,更不用说铁证了。我以为彭副司令抓人不对,没收火柴公司更是违法的。在台湾有许多像火柴公司一样的私人企业,有些老板在台湾,有些则留在了大陆,如果我们一刀切,认定凡是留在大陆的老板全都通共,那首先就得立法,要求所有的私人企业登记这些人的各种股份,如果他们拒不登记,才能采取合法行动。除非颁布这样的法律,否则经办人将不知所措,针对他们的任何行动都将表明非法的是我们政府这一方。至于台糖的沈镇南,抓他的罪名更是匪夷所思,滑天下之大稽!”
蒋经国沉不住气了,不客气地说:“我们都认为证据充分,只有你这省主席说证据不足。”
吴国帧忽地站起:“证据足与不足,必须由法庭说了算,而不是依照人的官阶与地位来定。请注意,保安司令部也有自己的军事法庭。此外,我有必要郑重地提醒你们,迄今为止,担任台湾省主席兼保安司令的是我吴国帧,而非其他任何人!”